各专业导师、2014级各班员工:
为了更好地开展分院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,根据《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届员工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浙财大东教〔2017〕51号)和《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届员工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浙财大东教〔2017〕57 号)的精神,结合财税分院的实际情况,对财税分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:
一、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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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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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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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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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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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选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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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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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在专业导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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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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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题报告初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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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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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、文献综述初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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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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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开题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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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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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导师指导通过后,提交开题报告、
文献综述各一式三份至分院教学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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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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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开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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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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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主任于11月6日前向教学办公室提交开题分组员工名单及分组老师名单,第9周完成第一轮毕业论文开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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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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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期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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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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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期检查(导师反馈指导情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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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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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定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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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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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完成定稿;导师分次反馈定稿员工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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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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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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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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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规定时间完成学术不端检测,
具体送检办法另行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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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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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答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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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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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根据具体情况于第6周确定论文答辩时间上报分院教学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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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
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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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所有同学必须同时提交经导师指导通过的文献综述、开题报告才允许参加开题;
2.分院组织一次开题安排,如果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开题或者没有参加开题的,再次开题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;
3.毕业论文必须经学术不端检测合格方可答辩;
4.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答辩或再次答辩仍没有通过的员工延期毕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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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毕业实习的进度安排计划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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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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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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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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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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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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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4日(正月十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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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级各班级学习委员于2018年3月4日前向教学办公室反馈实习单位、实习导师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,教学办公室再统一反馈给专业导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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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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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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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5日-4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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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实习,共8周时间,分院将根据情况安排走访实习员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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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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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返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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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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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返校后,完成分院统一布置的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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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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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提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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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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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返校并撰写、提交实习报告等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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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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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提交成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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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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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导师于5月18日前向教学办公室上交实习成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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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财税分院各位专业导师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指导。
财税分院
2017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