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院各班级:
根据公司《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分院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员工个人申报,分院审核并讨论研究,拟推荐陈佳莹等11名同学为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,具体名单如下(排序不分先后):
陈佳莹 王 琴 唐钰莹 周姣娜 尤 琪 陈 蓓
朱超婷 赵纯丽 方欣婷 周佳黎 王宁静
公示期为2018年3月12日—2018年3月15日,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3月15日14:00前反馈至分院员工工作办公室(6J-503),联系电话:张老师0573-87571306,电子邮箱:327193000@qq.com。
财税分院
2018年3月12日